广东一金店店主明知购金款为电信诈骗所得仍协助交易600余万元,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三年半,凸显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的决心。
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6个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广东潮州一金店店主詹某某因利用大额黄金交易为电信诈骗团伙洗钱而获刑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黄金交易成为洗钱新渠道的风险,也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坚定决心。

可疑交易露出马脚,店主利令智昏
案件主人公詹某某是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鑫某福珠宝店的店主。2022年2月,詹某某的银行账户首次因流入涉诈资金被外地公安机关冻结。公安机关明确告知他,他人购金款系电信诈骗犯罪所得,詹某某当时协助调查并退了赃。
然而,仅仅一个月后,詹某某在明知他人使用犯罪所得进行洗钱的情况下,竟然重操旧业。2022年3月至4月期间,他继续配合可疑人员完成大额黄金交易,收到购金款高达600余万元。经查证,这些资金全部来自电信诈骗犯罪,涉及91名诈骗被害人。
令人惊讶的是,詹某某的犯罪行为并非一时糊涂。证据显示,当店员向其汇报有人大额购买黄金首饰的行为异常时,詹某某不仅没有警惕,反而出于牟利目的,指使店员继续向这些可疑人员出售黄金首饰。他甚至与可疑人员建立手机联系,在对方前来购买前就通知店员做好准备。
这些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疑人员只报一个购金总金额,由店员确定购买黄金首饰的数量,不再询问具体款式;付款时一边与他人手机交流,一边按对方指示换用多张银行卡分散刷卡支付。这些异常特征本应引起任何谨慎商家的警惕,但在利益驱动下,詹某某选择了视而不见。
法律利剑出鞘,维护金融秩序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詹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饶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詹某某明知他人利用大额黄金交易方式转移犯罪所得,仍配合交易,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系情节严重。
考虑到詹某某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追查犯罪,确保已售出的黄金首饰被及时扣押,至本案二审判决时,扣押在案的赃款及黄金首饰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上游犯罪被害人的绝大部分损失得以挽回,法院最终判处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宣判后,詹某某提出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这起案例的判决,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对犯罪行为予以严惩,又对积极挽回损失的行为给予一定认可。但更重要的是,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任何试图通过黄金交易等渠道洗钱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黄金交易成洗钱新渠道,监管面临挑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发布案例时指出,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大额黄金交易实施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在全国多地蔓延扩散,成为此类犯罪一种新的常见犯罪手法。
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收到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后立即安排人员在金店大额刷卡购买金条、首饰等黄金制品,将所购黄金制品运送出境或出售变现,通过匿名交易迅速实现资金转移、转换,以此掩盖资金不法性质、模糊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黄金之所以成为洗钱犯罪的新宠,是因为其具有高价值、便携性、易变现、不记名等特征。这些特性使黄金成为犯罪分子转移和“洗白”非法资金的理想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经明确规定,从事规定金额以上贵金属、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属于“特定非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上报等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金店经营者或是出于利益驱动,或是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未能有效履行这些反洗钱义务,无形中成为了洗钱犯罪的帮凶。
司法机关重拳出击,五年审结22万件
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3.02万件,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案件22.09万件。这些数字背后,是司法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上游犯罪的强力震慑和遏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这些工作有力推进了反洗钱工作,彰显了司法机关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司法机关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也向社会公众和特定行业从业者进行了普法教育。特别是对金银珠宝行业经营者来说,这个案例无疑是一剂清醒剂:必须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规定,对可疑交易保持高度警惕,绝不能为了一时之利而触犯法律。
行业警示与防范建议
詹某某的案件为金银珠宝行业敲响了警钟。作为反洗钱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贵金属交易商应当切实履行以下义务:
首先,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于大额交易客户,应当核实并登记其身份信息,了解交易背景和目的,对异常情况保持警惕。
其次,建立完善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机制。一旦发现交易金额异常、交易方式可疑或客户行为可疑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第三,加强员工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建立内部举报机制,确保异常情况能够及时上报管理层。
第四,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一旦发现涉嫌洗钱的情况,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相关交易记录和客户信息。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也应当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出借或出售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洗钱活动。
结语
詹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虽然只是一个个案,但反映出的问题却具有普遍意义。在犯罪分子不断变换手法、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洗钱的背景下,司法机关通过依法惩处这类犯罪,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这起案例也提醒所有从事贵金属交易的经营者:合法经营是底线,切勿因一时贪念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洗钱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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