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与声音克隆:当技术跑在监管前面的隐忧

AI技术滥用挑战监管底线,虚假内容泛滥亟待立法规范与技术治理协同应对。

从奥运冠军全红婵、王楚钦的声音被克隆用于售卖“土鸡蛋”,到配音演员孙晨铭发现自己的声音被房产公司未经授权克隆使用,AI滥用已经不再是科幻电影中的情节,而是真切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现实。随着AI生成合成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正面临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古训被技术彻底颠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石该如何维系?

技术普及与滥用的双重挑战

AI技术的民主化进程令人惊叹。仅仅几年前,生成一个肉眼难以分辨的假视频还需要相当高的技术门槛和计算资源,如今却变得触手可及。一部普通手机、几个简单软件,普通人就能在几分钟内制作出以假乱真的AI生成内容。这种技术的普及一方面创造了无限可能,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滥用风险。

配音演员武扬的担忧颇具代表性:“从今年开始,我确实发现一些宣传片,他们AI的训练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在70%到80%的平稳叙述的范畴里面,AI都是可以处理得很好的,甚至我本人去听也需要长时间辨别。”当专业配音演员都难以分辨真伪,普通公众的辨别能力更是令人担忧。

监管追赶技术的艰难竞赛

面对AI滥用乱象,监管部门正在积极应对。今年4月,中央网信办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清朗·整治AI技术滥用”专项行动,处置了大量违规产品和信息。9月1日即将实施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更是明确规定,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

然而,监管始终面临着一个根本性挑战:技术发展的速度远远快于立法和监管的进程。一些自媒体博主坦言,平台监测手段可以被破解,AI工具配置的镜像文件能够规避平台监测。这种“猫鼠游戏”式的较量,凸显了单纯依靠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局限性。

更复杂的是,相比图像和视频,AI生成的文字谣言监管难度更大。江西南昌破获的AI造谣案件中,相关机构一天最多能生成4000-7000篇谣言文章,AI算法还能匹配用户喜好定制化生成谣言,使虚假信息传播更加精准和隐蔽。

立法体系与治理困境

我国在人工智能立法方面起步较早,2023年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在世界范围内首次明确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标识义务。然而,现行法规多为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在整个立法体系中位阶较低,处罚力度和威慑力有限。

专家指出,我们需要一部具有统领性的人工智能高位阶立法,对安全、隐私、公平等核心问题予以统一规范。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人工智能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但立法进程仍需加快。

立法的难点在于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规范治理。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抑制创新,而过于宽松的规则又无法有效遏制滥用。如何在保障技术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是立法者面临的重要课题。

技术治理与多方共治

单纯依靠立法和监管显然不足以应对AI滥用挑战,需要构建多方共治的治理体系。技术手段、行业自律、公众教育等多管齐下,才能形成有效的治理网络。

在技术层面,需要开发更先进的检测工具和认证机制。一些平台已经开始尝试通过隐式标识和元数据技术,解决AI内容识别难题。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编辑全森表示:“标识办法要求AI技术服务提供者对文件内容进行隐式标识,解决了技术服务平台与内容传播平台之间数据难以互通的卡点。”

行业自律同样重要。AI技术提供商应当建立伦理审查机制,对可能被滥用的功能加以限制;内容平台需要完善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内容。

公众教育也不可或缺。提高数字素养,增强对AI生成内容的辨别能力,是应对AI滥用的重要防线。当公众能够理性看待AI技术,不盲目相信所见所闻,虚假信息的传播空间就会被压缩。

未来展望:在创新与规范间寻找平衡

人工智能正如潘多拉魔盒,既释放出无限可能,也带来了难以预知的风险。图灵奖得主辛顿将人类与AI的关系比作饲养老虎——老虎长大后可能轻易超越人类,而且人类没有摆脱和消除它的选项。这个比喻提醒我们,必须对AI保持足够的警觉。

中国古语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AI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更需要前瞻性的思维和全局性的规划。技术创新固然重要,但为技术划定边界、确立规则同样紧迫。科技的进步本身并不足以确保人类的进步,更重要的是通过规则为它校准方向。

未来的人工智能治理需要兼顾技术创新与安全规范,既鼓励有益探索,又防范潜在风险。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才能确保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真正造福人类社会。

当我们站在这个技术变革的关键节点,需要牢记的是:技术应当服务人类,而非相反。在追逐技术创新的同时,不能忽视人的价值和尊严。只有坚持科技向善的原则,才能确保人工智能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不是破坏信任和秩序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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