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男子李某某在台风”桦加沙”袭击珠海期间,驾驶百万豪车多次涉水”造浪”,导致沿街商铺卷闸门变形、玻璃破碎及财物损毁,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
一、台风肆虐下的“人祸”:一场本可避免的灾难
2025年9月24日,超强台风“桦加沙”袭击广东珠海,全市启动最高级别的防台Ⅰ级响应,斗门区多地内涝严重,江湾中路积水深达数尺。在这本应“人不出门,车不上路”的紧急时刻,64岁的司机李某某却驾驶一辆价值百万的绿色新能源越野车,在积水中多次往返高速行驶,掀起的水浪如海啸般冲垮沿街商铺的卷闸门和玻璃。

商户赵女士回忆,车辆驶过时,“浪冲进店铺,冰柜被推倒,啤酒摔得满地都是”,而砂锅粥店老板华先生3米高的落地玻璃更是在水浪冲击下瞬间粉碎。更令人愤慨的是,李某某的行为被指故意“玩水造浪”——有路人拍摄视频显示,他三次往返同一路段,路人怒斥其“摇来摇去”,甚至有围观者惊呼“海浪来了”。
二、损失惨重:商户的无奈与愤怒
台风本身已带来自然损害,但李某某的行为无疑雪上加霜。茶叶店老板称,店内茶叶、酒水、冰箱全毁,损失高达数万元;快餐店卷闸门变形无法修复,维修费用约5000元。多位商户提到,积水本不至于冲毁店铺,但车辆高速行驶的冲击波导致电路瘫痪、监控失效,进一步加剧了取证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当时正实施“五停”措施(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停课),李某某不仅违反交通管制,其行为更被商户视为“对公共安全的漠视”。有商户痛心表示:“我们做了防风准备,但没想到最大的破坏来自人为!”
三、警方快速响应:行拘10日能否平息争议?
珠海斗门警方接报后迅速控制司机及车辆,并于25日通报:李某某因“在涉水路段多次故意行驶,造成财物损坏”,被行政拘留10日。警方同时呼吁受损商户携带证据报案,并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索赔。
然而,这一处罚引发舆论两极分化。部分网友认为10日拘留“过轻”,质疑其违法成本远低于商户损失;也有声音指出,若商户无法通过调解或保险获赔,李某某可能面临更高额民事赔偿。法律专家分析,若证据充分,李某某还可能被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罪”,但需结合具体损失金额认定。
四、追问与反思:天灾下的社会责任
- 特权与规则的碰撞:涉事车辆为高价新能源越野车,车主身份引发猜测。尽管警方未披露细节,但公众质疑“是否有人借台风炫富?”
- 应急管理的漏洞:台风天交通管制如何执行?为何仍有车辆违规上路?商户呼吁加强积水路段巡查。
- 公民意识的缺失:李某某事后虽表示“悔过”,但其行为暴露了对公共安全的漠视。网友评论:“台风考验的不仅是城市排水,更是人性。”
五、灾后重建与警示
截至25日,江湾中路积水已退,商户们清理废墟、筹备复工,但心理阴影犹在。这场“人祸”为城市应急管理敲响警钟——在自然灾害面前,个体行为可能放大集体风险。正如一名受损商户所言:“天灾难免,人祸可防。”
发表回复